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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国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21********3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521民初763号
案号
(2021)吉0521执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白国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汪光辉人工费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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