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9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民终8724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粤1971执7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17602997】。(2019)粤1971民初32578号民事判决书:一、确认原告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高端物业定制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二、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14254240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已付款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每次付款之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其中以300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0月9日起计算、500万元自2018年1月30日起计算、300万元自2018年11月14日起计算、3254240元自2019年4月4日起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4254240元为本金,按全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返还142542.4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已付款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每次付款之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其中以71271.2元为本金自2019年5月14日起计算、71271.2元自2019年5月21日起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42542.4元为本金,按全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四、被告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二、三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本案本诉收取受理费113665.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18665.1元(原告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本案反诉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2020)粤19民终8724号民事调解书: 一、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给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4456114.95元(大写:壹仟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玖角伍分),上述金额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 2021年1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第二期于2021年2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第三期于2021年3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4456114.95元(大写:肆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玖角伍分)。 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上述任何一期款项未如期足额支付,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按照(2019)粤1971民初32578号民事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79108051220610 一审本诉、反诉受理费、保全费由各预交方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予以确认。 一审本诉受理费113665.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 118665.1元(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已预缴),由广东冠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已预缴],由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119665.1元[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已预缴],减半收取59832.55元,由东莞松山湖世纪杰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谭大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UJRME3A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一路2号1栋2单元2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