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管金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2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23民初2016号 |
案号 |
(2021)浙0523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管金虎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刘吉才货款7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自2017年5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值款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