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段丽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7********1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刑初401号 |
案号 |
(2021)冀0102执2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段丽波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20日。即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