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12民初144号 |
案号 |
(2018)鲁0112执2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山东宝世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万元;二、限被告山东宝世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6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10.005‰计算); 三、被告宝世达国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宝世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13 |
发布时间 |
2018-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尚文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7806316033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东段开源路8号宝世达集团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