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顺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2********4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3122民初841号 |
案号 |
(2021)湘3122执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共计60 000元;案件受理费6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