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01********0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24民初3688号 |
案号 |
(2021)皖1524执5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彪欠原告刘高飞劳动报酬8914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刘高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原告刘高飞自愿承担。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