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聊城市天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42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02民初11044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1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鲁1502民初11044号民事判决书:一、限被告山东鲍尔浦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被告借款本金9700000元、利息175213.39元及自2020年10月30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二、被告聊城市天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李建华、曹桂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聊城市天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李建华、曹桂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鲍尔浦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3342930186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11号财金大厦6楼6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