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6)穗仲案字第7004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恢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0343889.5 元、欠付工程款的资金占用费 4 7 338 1。5 8 元及赔偿金(赔偿金以欠付的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共10817271. 08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 01 6 年 5月1 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垫税费720910. 09 元、欠付代垫税费的资金占用费 29624。98 元及赔偿金(赔偿金以代垫税费及资金占用费 共750535. 0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 01 6 年 5月1 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付工资 1 38 8 00。2 元;f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窜-三,、f二,项裁决第一藉济r请人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第三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第一、第二、第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为办理本案交出的律师费 28 0000 元;(七)本案仲裁费112 718 元,由第一、第二、第三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 申请人预缴,本会不作退回,由第一、第二,第三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凡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0565519606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8层14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