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建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687民初334号 |
案号 |
(2016)鲁0687执1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烟建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烟台高新区明志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费881360元,被告自2016年4月份起,每月30日前付款50000元,如被告有一期逾期付款,原告有权宣布全部债权到期,有权对全部欠款申请执行,并以拖欠款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案件受理费647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烟建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8-11 |
发布时间 |
2016-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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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克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2734727540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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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北路1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