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寿光市嘉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56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民初1119号 |
案号 |
(2020)鲁07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664216.66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6月29日,以后利息另计);二、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寿光市嘉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赵世龙对上述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追偿;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95121元,减半收取97560.5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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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新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316568253X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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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