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伊宁市征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5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博刑初字第164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新2701执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先行羁押的6日,即自2015年10月6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止2、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司伊犁分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类经济损失122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3、杨美菊朱春风的损失442613.76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王胜泉损失309299.56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马启江的损失93543.53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6-06-01 |
发布时间 |
2016-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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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2754584778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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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金源路1号西北国际物流交易中心5号楼1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