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9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邮商初字第0162号 |
案号 |
(2013)邮执字第00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无锡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高邮宝恒物资有限公司货款43124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赔从2010年7月1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日止的违约金。二、被告曹根才对被告无锡分公司所负的欠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被告无锡分公司不能完全偿还第一款的款项,则由被告江苏一建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3-01-14 |
发布时间 |
2014-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文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务业公寓1号1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