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国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5********7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622民初12号 |
案号 |
(2020)粤1622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强制执行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给付义务的利息。二、执行律师费10.8万元及案件受理费35428元。三、拍卖房产。四、拍卖股权。五、冻结存款。六、拍卖车辆。七、承担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