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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5********05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802民初1727号
案号
(2019)桂0802执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方育赔偿原告廖俊松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损失合计7790.46元;二、被告柳江县盛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廖俊松其他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为105元,由原告廖俊松负担55元,由被告方育、柳江县盛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50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1-11
发布时间
2019-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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