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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尽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9********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29民初1479号
案号
(2021)鲁0829执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陆尽忠、夹福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3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姚改荣借款本金47500元,同时以47500元为基数,自借款之日即2015年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双方约定的月利率2%计算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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