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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商丘市海通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42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91民初2128号
案号
(2019)豫0191执8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姚红伟支付原告河南耀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284529.55元、违约金25000元,共计309529.5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刘丹丹、商丘市海通运输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驳回原告河南耀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59元,由原告河南耀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59元,被告姚红伟、刘丹丹、商丘市海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6-17
发布时间
2019-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91执8353号
立案日期
2019-06-17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1253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素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00794297343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雷庄村委会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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