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万宝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29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84民初3975号 |
案号 |
(2019)黑0184执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万宝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孙文秀、李春艳偿还原告五常市恒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偿还借款利息396万元(利息自2013年3月1日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合计696万元,于2019年3月19日前一次性给付;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到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止,按月利百分之2计算利息。三、案件受理费60,940.00元,减半收取30,470.00元,由被告哈尔滨万宝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孙文秀、李春艳负担,原告已经预交,三被告于2019年3月19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常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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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文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84702923838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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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五常市牛家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