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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43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任民初字第7322号
案号
(2017)鲁0811执8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任城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同义、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胡小香借款本金100万元,于2017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30万元,于2017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30万元,于2017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20万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20万元;二、若被告李同义、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逾期次日起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原告下欠借款本金,并自2011年6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三、双方别无其他纠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2-13
发布时间
2017-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勇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554369934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0号农机大厦3号楼5层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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