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石市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4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202民初2406号 |
案号 |
(2019)鄂0202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石市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诚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黄石市诺德建材装饰有限公司货款245570.4元及违约金3537.11元(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8月11日),并以245570.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从2017年8月12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二、被告涂加运在168434元的范围内对被告黄石市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石市诺德建材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各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70元,由被告黄石市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诚教、涂加运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鄂0202执89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4878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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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诚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676494442N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黄石市武汉路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