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绥棱县光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棱法民靠商初字第28号 |
案号 |
(2016)黑1226执恢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0000元,并自2012年12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至全部欠款给付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2-24 |
发布时间 |
2016-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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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26781918534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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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工业园区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