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润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322民初964号 |
案号 |
(2018)豫0322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润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台前县亚泰建设安装责任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承担利息、违约金(该款项利息、违约金从2014年6月8日按月利率2分算至判决确定被告给付原告款项期间的实际履行之日止,执行时应扣除被告已经支付过的利息4.2万元)。二、驳回原告郭自强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台前县亚泰建设安装责任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对被告郭向星、郭建森、郭向东、郭建会的诉讼请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830元,由洛阳润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受理费原告已垫付,在执行时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5-09 |
发布时间 |
2018-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向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津县麻屯镇下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