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3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云民初字第03711号 |
案号 |
(2016)苏0303执1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申强、王建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赖宝建借款本息合计2703272元。二、被告周松涛对上述债务在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本金,从2013年11月1日计算到2014年11月3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范围内,被告江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周松涛、丁松、张玉良对上述债务在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本金,从2013年11月1日计算到2014年11月30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范围内,均与被告申强、王建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4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申强、江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平、周松涛、丁松、张玉良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8-04 |
发布时间 |
2016-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裘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56432772XT |
登记机关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解放南路矿大科技园软件园B座36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