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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会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2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5民特61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金会升自愿向蒲志军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45120元,共计95120元。其中于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剩余款项45120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金会升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除第一项调解协议外,金会升自愿按照借款本金50000元,月利率15‰承担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罗树年自愿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蒲志军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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