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博罗县一品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322民初2890号 |
案号 |
(2018)粤1322执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博罗县一品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343997.05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6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给原告佛山市迅德创福商贸有限公司。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3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23 |
发布时间 |
2018-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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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景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2065133445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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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