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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芦溪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3********H68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23民初631号
案号
(2020)赣0323执6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芦溪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文国辉工程款360982.58元,赔偿利息21550.9元,合计382533.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二、被告九江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7079元,由被告芦溪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晶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23MA35UMH68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武功山大道怡和源1栋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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