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3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5民特772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明自愿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吴万成返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5000元,共计55000元;二、吴万成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