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3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425民初706号 |
案号 |
(2020)闽0425执1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福建三明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给福建三明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793852元;三、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给福建三明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2014年8月17日起至2017年12月17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446021.86元,此后违约金按照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四、福建三明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本案讼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692元,公告费260元,合计165952元,由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诚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55673081881 |
登记机关 |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大田县石牌镇石牌路1号5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