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学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721********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723刑初8号 |
案号 |
(2020)青2723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称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白玛东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二、被告人巴丁旦周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三、被告人丁增文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四、被告人马学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五、被告人切保才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0元。九、被告人刘志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十三、继续追缴被告人白玛东周、巴丁旦周、丁增文江违法所得250万元;追缴被告人切保才仁违法所得170万元;追缴被告人马学远违法所得80万元;追缴被告人白玛东周、刘志华、达哇才仁、索昂卓尕、刘朝霞违法所得6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称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