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长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5民特147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长军自愿偿还韩婷欠款本金5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15000元,于2019年5月30日前给付15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李长军自愿自2016年3月23日起按照10‰承担本金50000元的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若李长军未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韩婷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债权;二、韩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