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菊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1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5民初1926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6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炳文、陶玉红欠原告曹振借款本金利息合计80000元,被告王炳文、陶玉红自愿从2018年11月30日起每月给原告曹振归还5000元,到2020年2月28日前全部还清;如果被告王炳文、陶玉红自2018年11月30日起5个月内一次性还清,原告曹振自愿放弃利息10000元;二、被告许明宗、王菊英、马毓珩、张爱香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曹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