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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德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1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5民特810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9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晓健、陈佳佳自愿向陆铭泽返还借款本金180000元,利息45360元,共计225360元,其中于2020年9月30日前返还本金4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本金4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返还本金40000元,剩余本105360元及以后产生的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还清;二、若王晓健、陈佳佳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则陆铭泽可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三、马成虎、张娇、王全顺、齐秀清、段德荣自愿对上述第一、二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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