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彦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1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5民特907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青山自愿向段德山返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同时按月利率20‰承担本金1000000元自2017年8月1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19年10月30日前返还本金3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返还本金300000元,剩余本金40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付清,同时利随本清。二、陆新来、张彦青自愿对上述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段德山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