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树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4********55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3324民初161号 |
案号 |
(2020)云3324执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贡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树力向原告贡山县清风蔬菜销售店支付蔬菜钱23,924.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