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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竞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5民初1077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相虎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越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48000元(本金200000元,按月息20%计算,自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3日);并按月息20%承担本金200000元自2017年12月14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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