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于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4********3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民终6332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2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4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4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于红伟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4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款项在其抽逃出资190万元本息(利息以19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3月22日至实际给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范围内对哈尔滨市外联物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驳回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运殡葬用品商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