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铜仁市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3民初4467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5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解除对四川泰山俊豪投资有限公司、铜仁市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杨大全名下财产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长沙市天心区辰兰钢材经营部自愿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四川泰山俊豪投资有限公司、铜仁市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杨大全的银行存款7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长沙市天心区辰兰钢材经营部先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海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027095337015 |
登记机关 |
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前进路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