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市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6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85民初2997号 |
案号 |
(2020)粤0785执1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州市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21608.60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21608.6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以121608.6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莫志迪;案件受理费2934.73元(原告莫志迪已预交),由被告常州市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在庭审中同意由被告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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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春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0205864022X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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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宁区郑陆镇三河口农民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