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9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481民初5474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鲁0481执24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分期分批支付原告枣庄市柱山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50万元,于2020年9月16日前支付70万元,剩余货款780万元从2020年9月17日开始每月的25日前支付65万元直至支付完毕;二、若被告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原告枣庄市柱山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0.4%计算);三、原告枣庄市柱山建材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650元、(2020)鲁0481财保794号案件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枣庄市柱山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宗西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811699217537 |
登记机关 |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