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鄯善金汇选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2民初7847号 |
案号 |
(2020)苏0312执3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鄯善金汇选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租金768480.59元及逾期利息(自2012年6月28日的逾期利息以每10期应付租金47903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日双倍利率(5.94%÷360×2)自应付之日计算至2013年12月13日,自2013年12月14日起的逾期利息以768480.59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日双倍利率(5.94%÷360×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36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负担7600元,被告鄯善金汇选冶有限公司负担1133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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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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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柯克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