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03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802民初64号 |
案号 |
(2020)湘0811执恢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董新平偿还借款本金1400万元及其利息,于2018年2月7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18年3月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前向原告董新平支付律师代理费100 000元;三、被告王伟对被告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上述第1、2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0 24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5 120元,由被告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6003727999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20层1座23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