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中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2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锡仲裁字第172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5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江阴中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支付申请人衡水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5000元;二、本案仲裁费72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永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063204318G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新科路以东、澄张公路以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