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卓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8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3民初11062号 |
案号 |
(2019)辽0103执2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艳、任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借款本金165388元,利息19644元,违约金6069元,总计213155元(截止2017年5月26日)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从2017年5月27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沈阳卓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对被告任艳抵押登记的辽AG9D13丰田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97元,公告费人民币400元,由被告任艳、任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时间 |
2019-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辽0103执285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9599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艾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新民市南环东路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