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明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2********1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321民初5631号 |
案号 |
(2020)川1321执27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明勇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正祥劳务款5950元;二、驳回原告孙正祥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