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郝晓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125********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125民初1073号 |
案号 |
(2020)晋1125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借款本金139万元2、支付诉讼费17310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