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衡阳鼎诚养生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4********KE1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422民初1687号 |
案号 |
(2019)湘0422执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衡阳鼎诚养生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俞长旺偿还工程款594334.47元;二、由被告衡阳鼎诚养生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俞长旺返还质量保证金300000元;一、二项总计894334.47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俞长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640元,由被告衡阳鼎诚养生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湘0422执66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执行法院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1945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幼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22MA4L8YKE1Y |
登记机关 |
衡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泉溪镇鑫泉路7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