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8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2323 民初 1066 号 |
案号 |
(2020)黔2323执1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海自愿偿还原告谭化欢借款本金 30 000 元,该款分期给付,从 2020 年 8 月起每月 16 日前给付 3000 元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若被告杨海未按前款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谭化欢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