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6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003民初2629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恢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报酬9047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90473元的30%计算。案件受理费2062元,减半收取1031元由被告承担,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本判决时一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席秋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773690023A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瑞贝卡大道15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