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民终789号 |
案号 |
(2020)桂0602执恢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8)桂0602民初83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8)桂0602民初83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陈贵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40 166.6元;三、驳回被上诉人陈贵珍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5606元减半收取2803元(被上诉人陈贵珍已预交),由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368.5元,被上诉人陈贵珍负担143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606元(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737元,被上诉人陈贵珍负担286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忠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799725239U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小区二区18栋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