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3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5民终3190号 |
案号 |
(2018)黔0502执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5)黔七民初字第410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 “驳回原告尚勇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5)黔七民初字第41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尚勇工程款2 238 941.09元;三、变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5)黔七民初字第41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尚勇路缘石、租金、人行道青石板等款项共计1 315 152.7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8 730元,保全费5 000元,共计53 730元,上诉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40 232元,被上诉人尚勇承担13 4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 730元,上诉人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6 534元,被上诉人尚勇承担12 1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3-20 |
发布时间 |
2019-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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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荣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61398965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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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中天商务港七楼1号 |






